文章詳情
商鋪辦理房屋結構安全檢測鑒定報告
瀏覽量:204 發(fā)布時間:2024.05.08商鋪辦理房屋結構安全檢測鑒定報告
一、房屋安全鑒定目的、范圍及依據:
房屋安全鑒定目的主要包括:建筑房屋大修前的鑒定、公共建筑物的定期鑒定,房屋改變使用用途或使用條件的鑒定、建筑房屋使用年限超過基準期需繼續(xù)使用的鑒定、為定制建筑房屋群維修改造規(guī)劃進行的普查鑒定、房屋出現安全隱患的鑒定、建筑房屋遭受各種災害的安全鑒定等。
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應根據房屋使用人或房屋所有者的鑒定目的,確定房屋鑒定的范圍是建筑房屋整體或局部結構構件。
二、列出委托方提供的被檢測房屋的勘察報告、設計圖紙、施工技術資料,以及房屋鑒定依據的標準、規(guī)范、法律法規(guī)等相關文件參考。
三、檢測鑒定的目的與內容:闡述房屋鑒定檢測采用的方法、抽樣比列和檢測儀器等。
四、現場檢查、檢測結果:
1.對現場檢查、檢測結果分類匯總、tong計分析。
2.因條件限制為能按照房屋安全鑒定方案進行檢測的要采用補充說明采取的補充措施。
五、結果復核驗算應附計算結果,闡述房屋結構建模和計算參數取值,房屋安全構件類型分述計算結果和結論,對不能滿足安全要求的構件應逐一列出。
六、綜合分析、房屋鑒定評定:依據檢測和驗算結果,對房屋鑒定項目的安全狀況、缺陷原因及其危害性進行分析,并進行房屋安全等級評價。
七、檢測鑒定結論:按檢測和驗算結果,安全性等級評定,作出鑒定結論,指出被檢測房屋存在的安全隱患的結果構件類型,根據檢測結果提出原則性的處理措施和建議。
處理措施:減少結構上的荷載、加固或更換構件、停止使用、拆除部分結構或全部結構。